動態資訊
市政工程定義:
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市政設施是指在城市區、鎮(鄉)規劃建設范圍內設置、基于政府責任和義務為居民提供有償或無償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等。
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比如常見的城市道路,橋梁,地鐵,比如與生活緊密相關的各種管線:雨水,污水,上水,中水,電力(紅線以外部分),電信,熱力,燃氣等,還有廣場,城市綠化等的建設,都屬于市政工程范疇。市政工程分為大市政和小市政
大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橋梁、排水、污水處理、城市防洪、園林、道路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城市公用事業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廣場、交通設施、鐵路及地鐵等軌道交通設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橋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閘橋等水工構筑物。
3、 地下管線工程。為常見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電、通信、供煤氣、供熱的管線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線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桿線工程。不同電壓等級的供電桿線、通信桿線、無軌桿線及架空管線。
5、 街道綠化工程。行道樹、灌木、草坪、綠化小品(如街道綠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畫架、水池、噴泉等) 建筑物、構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專業工程場(廠)、站、點。 小市政是指,以民居小區,廠區排水及道路工程。
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包括:
(一)城市道路及其設施:城市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公共停車場、廣場、管線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護欄、街路標牌、道路建設及道路綠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屬設施。
(二)城市橋涵及其設施:城市橋梁、隧道、涵洞、立交橋、過街人行橋、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三)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溝渠、泵站、污水處理廠及其它附屬設施。
(四)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壩、防洪墻、排澇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屬設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廣場、公共綠地、景點等處的照明設施。 (六)城市建設公用設施:城市供水、供氣(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集中供熱的管網、城市公共交通的供電線路及其它附屬設施。
同其他城市基礎設施相比,市政工程有其享有的特點: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資的公益性項目,其產品為公眾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資效益只能在其使用過程中顯現。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這些特點,鑄就了市政工程在城市建設中的特殊地位。市政工程主要服務于城市區域,政府的目標、交通的限制、便利市民的要求,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會太長,屬于“短、平、快”的建設性質市政工程主要包括路橋、給排水、電力電信、供暖、燃氣。屬于關于民生的基礎建設。
- 上一個:了解一下市政工程道路施工資料收集
- 下一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審查10個關鍵點
